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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农村合作医疗费报销
    来源:社区事务受理中心   作者:     更新时间:2010-01-03

    一、办事顺序:
    凡参加本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村(居)民携带投保卡和医疗费单据等→镇受理中心、钱圩分中心进行农村合作医疗报销。
    二、所需材料:
    1、门诊报销需正式发票和投保卡。
    2、住院报销需正式发票(如为复印件必须同时出具原件且原件要加盖合作医疗报销印章)、出院小结、医疗费用清单原件、投保卡。
    三、办理依据:
    市、区、镇当年度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关规定。
    四、办结时间:当天
    五、办事机构、地点、办事窗口、联系电话:
    金山卫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
    地点:金山卫镇古城路319号
    办事窗口:5号、6号
    服务咨询电话:57260692*8006
    六、接待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(节假日除外)
    春、夏季:上午8:00-11:00  下午 l:00—4:30
    秋、冬季:上午8:30-11:30  下午 12:30—4:30
    七、职能部门:
    金山卫镇合作医疗管理站
    监督电话:67260891

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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